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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政府主計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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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訊息2024/09/24主計處

徵花蓮縣政府主計處科長1名

職  系: 會計審計
職  稱: 科長(外補;預估缺)
官等職等: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
名  額: 1名  
性  別: 不限
工 作 地: 花蓮縣
上網期間: 自113年9月24日~113年10月1日
資格條件: 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管、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,或與上開職務列等及性質相當,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。
工作項目: 1.綜理本府單位會計及各項代收代辦經費事務。2.本府單位決算事務。3.統合科務及內審事務。4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址: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
聯絡方式: 一、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業務無紙化,有意應徵者,請先至該總處人事服務網(eCPA)/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(MyData),確認資料正確性(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,英語、日語、法語、德語、西語、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,須登錄於專長欄位;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,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),並請填入簡要自述。
二、請於公告期限內至「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」,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,並上傳下列資料:
1.「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(MyData)」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(無則免附)。
2.專業訓練認證表: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(時數以1.5倍計算)請至「ebas∕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 /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∕訓練資訊公告區∕個人訓練查詢∕個人認證訓練紀錄 」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,並以PDF檔上傳。
3.任現職未滿1年者,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。
三、報名人員資料不全部分不予採計,相關資料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;其涉及刑事責任者,移送檢察機關辦理。
四、本次甄選正取1名,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,期間5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
五、如有疑義,請電洽:03-8227171分機277、278,花蓮縣政府主計處兼辦人事龔小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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