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 系: |
會計審計 |
職 稱: |
會計員(外補;預估缺) |
官等職等: |
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|
名 額: |
1名 |
性 別: |
不限 |
工 作 地: |
花蓮縣 |
上網期間: |
自112年5月16日~112年5月23日 |
資格條件: |
1.限現職主計人員,符合「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」第20條各款資格之一者。2.具溝通協調能力者。 |
工作項目: |
1.綜理該校會計業務。 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工作地址: |
花蓮縣光復鄉大富村中山路1段2號 |
聯絡方式: |
一、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業務無紙化,有意應徵者,請先至該總處人事服務網(eCPA)/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(MyData),確認資料正確性(有錯誤或遺漏處,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),並請填入簡要自述。 1.「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(MyData)」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(無則免附)。 2.專業訓練認證表:近5年有參加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(以1.5倍計算)請至「ebas∕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 /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∕訓練資訊公告∕個人訓練查詢∕個人認證訓練紀錄 」項下查詢下載,並以PDF檔上傳。 3.任現職未滿1年者,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。 三、報名人員資料不全部分不予採計,相關資料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;其涉及刑事責任者,移送檢察機關辦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