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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政府主計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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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訊息2024/07/08統計科

花蓮縣政府主計處徵聘約僱統計調查員

發布單位: 花蓮縣政府主計處
發布日期: 113-07-08
截止日期: 113-07-12
徵才單位: 花蓮縣政府主計處統計科
人員區分: 約僱統計調查員(行政院主計總處派駐)
官職等 : 五等(280薪點)
名  額: 1名
工作地點: 花蓮縣
資格條件:
1.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,主修或輔修科系所屬商業及管理學門、數學及統計學門、電算機學門、經濟學類者。或高中(職)學校以上畢業,並曾任兼任統計調查員、按件計酬統計調查員或辦理政府部門統計調查業務,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。
 
2.除須具基本電腦文書、處理能力外,本工作多屬外勤(實地訪問調查工作)性質,須持有駕照且自備機車(或汽車)。
3.遴選注意事項及口試日期請參閱遴選簡章。
工作項目:
(1)辦理「物價、薪資、就業失業等」指定統計調查、「工業及服務業、農業與人口普查」等基本國勢調查,及中央各機關定期或不定期之統計調查。
(2)辦理統計調查之實地訪查、催詢、收表與管理事項。
(3)辦理統計調查表之審核及複查作業。
(4)辦理統計調查行政及數位化相關作業。
(5)辦理統計調查分配工作之聯繫、協調、輔導及訓練事宜。
(6)協助催辦所在機關各項統計報表事項。
(7)其他上級交辦有關調查業務。
聯絡資訊:
1.信封內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(貼最近3個月2吋照片),並註明「應徵約僱統計調查員」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、國民身分證影本、兵役證件影本 (或免役證明)、足以證明應徵條件之科系文件、或基層統計調查網實地訪查經驗證明及機車(或汽車)駕照影本等。
2.報名日期及方式:於113年7月12日以前,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(主計處統計科吳小姐收)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,並請註明「應徵約僱統計調查員」及聯絡電話。
3.因檢證不齊且未於期限內補齊者,視同資格不符。
4.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
5.本案聯絡電話03-8230698吳小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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